份子钱:来宾送的祝福,
到底进了谁的口袋?
一、
小陈和小刘办婚礼,收了12万份子钱。
小陈觉得“大部分是我爸妈朋友随的礼,应该归我家”,
小刘则认为“婚礼是我们俩的,份子钱当然一人一半”。
婚礼收到的亲戚朋友礼金,是最容易被混淆的财产。
法律上怎么看?
二、
份子钱的归属主要看收取时间和赠与对象。
领证后办婚礼收的份子钱,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因为这是亲友对小家庭的祝福和馈赠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,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但也有例外:如果某笔礼金是赠与人明确表示只给一方的(比如女方闺蜜在红包上写了“只给我们家小刘”),或者是在领证前就收到的,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。此外,如果双方各自亲友随的礼有明确区分,离婚时可按实际来源进行合理分配。
所以,婚礼后最好把份子钱的来源做个记录,男方亲友随的、女方亲友随的,有本账。万一将来有争议,这就是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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